根据《北京市各级机关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安排及要求,现将参加面试人员的综合成绩予以公布(见附件)。
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出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纪检监察职位确定前17名考生为考察人选,信息技术保障职位确定前3名考生为考察人选。
考察、体检等相关事宜将另行电话通知。
附件:综合成绩
北京市纪委组织部
2018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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