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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口中的“良心法官”
——记朝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党支部书记、庭长臧德胜

时间:2017-10-26

臧德胜近照

  他是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简称“朝阳法院”)的“明星”法官,承办的2000余件刑事案件无一错案,曾被评为北京市首届审判业务专家。他是法庭上的裁判者,也是各大公司、机构廉政课堂的座上宾,凭借清正廉洁的本色赢得了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信任与敬畏,成为朝阳区反腐败协调小组办案专家。他还甘当审判中的“灭火器”“计算器”“扬声器”,用良知和智慧化解了若干刑案中的“恩怨情仇”。他就是朝阳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党支部书记、庭长,人们口中的“良心法官”——臧德胜。

  秉持良知标尺

  “法官是个良心活儿,想干好,不容易。”臧德胜从事法官工作已有15年之久,论成绩,他承办过的刑事案件有2000余件,判处被告人近3000人,无一错案;论荣誉,他收到过当事人送来的锦旗、感谢信等30余件,获得大大小小的奖项近40项。即使这样,他仍然觉得自己在维护公平正义的道路上任重而道远。在他心里,法官既要托起正义的天平,更要秉持良心的标尺。因为法官办案有“办对”和“办好”两个层次,能否把案件“办对”,取决于法官的职业技能,这是个技术活儿;而能否在“办对”的基础上把案件“办好”,则取决于法官的职业良知,这是个良心活儿。
  臧德胜曾处理过这样一个案件:有一对兄弟,两家6口人共同居住在一套两居室里,生活中常有磕磕绊绊。一次争执中,嫂子用鞋盒打伤了小叔子的眼睛,构成轻伤,闹到了法院。
  如此简单的案情对于熟知法条的臧德胜来说,下判易如反掌,但他却在简易程序审限即将到期时还没有做出判决,甚至主动把案件转为了普通程序,为的就是多争取一些办案时间。“为什么还不赶紧判呢?”很多同事不解臧德胜的做法,只是看见他每天为这个案子东奔西走,又是走访居委会、派出所,又是找双方亲属、代理人……直到臧德胜找到了他认为更好的案件“突破口”。此案中,嫂子家已经申请到了公租房,臧德胜就动员嫂子一家从合住的房子里搬出来,并答应帮她联系派出所解决落户问题,在此基础上,他又条分缕析地劝说双方,耐心调解。
  “臧法官对这事儿比我们自家人还上心。”臧德胜的真诚打动了当事人,最终,嫂子作了赔偿,被判缓刑,小叔子写了谅解书,两家人言归于好。案件审结后,当事人双双给臧德胜送来了锦旗。
  “如果当初简单下判,虽然省事,但双方以后不知还会闹出什么矛盾,我的职业良知过不去。”这就是臧德胜用心良苦的全部理由。有这样一把良知的标尺在,臧德胜在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之时,总会多考虑一些,多付出一点。
  北京秀水市场是享誉全国的旅游购物市场,承担着一些重要的外事商业接待任务。2009年,该市场商户杨某因涉嫌销售假冒LV、GUCCI等注册商标标识的皮包,被诉至朝阳法院,涉案金额76万余元。
  受理该案后,臧德胜并没有停留在就案判案的层面,而是在宣判后,通过媒体公开向秀水市场发送了司法建议,建议其查找原因、堵塞漏洞、加强管理,从源头上杜绝此类侵权行为。秀水市场收到司法建议后,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并专门回函,对臧德胜的司法建议表示感谢。LV、GUCCI等公司也专门派代表来到法院,纷纷向“中国法官中的英雄”竖起了大拇指。在此案之外,由臧德胜发出的类似司法建议还有30多份,有效推动了相关行业管理漏洞的填补以及社会行为的规范。

臧德胜(左)与年轻法官沟通案情

  坚守“三不”规矩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的要求,也是臧德胜谨记心间的信条,在他的理解中,法官依据法律做出裁判彰显公平正义这只是基本要求,此外还要正心、正己,通过审判过程中一言一行和每一个细节将公平正义传达给当事人。
  “臧法官,这是我刚准备的一份材料,您收好,我这案子拜托您了。”说着,当事人把一个大信封推到臧德胜面前。他似乎有点儿不自在,从进门起就左顾右盼,谈起案情又心不在焉,这些细节都被臧德胜看在眼里。“材料给我,但是你稍等,我们一起打开看一下。”“不用不用……”原来,当事人把一些“好处”夹在了材料里,希望法官能在办案过程中有所照顾。身经百战的臧德胜其实早就看穿了他的用意,拒绝道:“这个我不能收,这是纪律,请你尊重我的职业,我作为法官也一定会秉公办理,请你放心。”一声拒绝、一句承诺,换来的是当事人对法官的敬重和对法律的敬畏。
  “守牢廉政防线,自觉抵制诱惑,这是法官应有的修为;发挥专业优势,在反腐倡廉方面有所作为更是我们该履行的职责。”臧德胜在工作中给自己订立了“三不”规矩——不在非办公场所单方接触当事人,不接受当事人任何好处,不与代理律师形成利益关系,以此杜绝权钱交易的机会以及可能带来的误会。
  臧德胜在担任庭长之后,始终把廉政教育放在庭室管理的突出位置,通过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分享廉洁司法故事等多种形式,构建风清气正的庭室氛围。他还凭借自己承办过多起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的专业优势,配合区纪委制作廉政宣传片,组织机关干部、企业职工观摩庭审,发挥庭审廉政课堂的教育作用。此外,臧德胜还积极总结职务犯罪办案经验,撰写教案,并前往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国网北京电力公司朝阳供电公司、中国社工协会等十余家单位讲授廉政专题课,听课人数达千余人次。朝阳区纪委组织的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的授课邀请,他也从不拒绝,以一名法官的专业知识助力纪检监察干部提升执纪水平。

  化解“恩怨情仇”

  在刑事案件中,通常一方是因刑事犯罪而身陷囹圄的被告人,另一方则是饱受伤害、痛心疾首的被害者或被害者家属,当中的恩怨情仇自不用多说。刑事判决能惩罚罪行,但若想化解仇怨,终究还需要法官更多的智慧和心血。
  20天化解13年恩怨的传奇在朝阳法院流传已久,而这起案件的负责法官正是臧德胜。1993年,被告潘某与好友初某打闹嬉戏,潘某持刀不慎将初某扎伤,抢救无效后死亡。潘某畏罪潜逃,13年后被抓获归案,并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被提起公诉。
  两个家庭13年的积怨爆发在案件审理前:被害人母亲饱尝丧子之痛,坚决要求追究被告人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并提出40余万元的赔偿请求。而13年间,被告人潜藏度日,并因此事遭遇了父亲病逝、妻子改嫁的悲剧,生活每况愈下,无力承担被害人提出的赔偿要求。
  臧德胜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领悟到,刑事审判如果只关注对被告人的刑事处罚,不仅无法有效弥补被害人遭受的损害,而且可能引发新的社会问题。基于此,臧德胜决定尽最大努力挽救两个破碎的家庭。
  3个小时,臧德胜认真聆听被害人母亲的倾诉,缓解她深埋心中多年的苦楚;3次会见,他对双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20天的反复协调,最终,初某的母亲不仅接受了调解,而且主动请求法院对潘某从轻处罚。13年的杀儿仇恨,终于消解在潘某哥哥搀扶着初某母亲走出法庭的温馨画面中。
  此后,结合类似案件的审判经验,臧德胜提出法官在刑事审判中要当好三个角色:对积怨深、矛盾大的案件,当好“灭火器”,找准矛盾焦点,及时疏导;对当事人缺乏理性的案件,当好“计算器”,让当事人明确自己的实际得失;对存疑虑、怀疑司法公正的案件,当好“扬声器”,宣扬法律的基本精神。在一线审判之余,臧德胜还积极参与学术研究,先后著有《法官如何思考:刑事审判思维与方法》《有效辩护三步法:法官视角的成功辩护之道》两本专业书籍,以及近30篇专业论文,得到业内极高评价。
  臧德胜的倾心付出,扩大了审判效果、延伸了司法职能,实现了司法工作从化解矛盾于已然到防止矛盾于未然的无缝对接,他个人更是收获了“良心法官”的美誉。他说:“我希望,当我回顾案件时没有遗憾,想到当事人时没有不安,总结自己的法官生涯时心态坦然。”(文◎马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