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王平镇安家庄村党支部书记吕立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9月间,吕立违规使用公车到王平镇河北村参加其姨母葬礼、购买花圈、接送亲属。经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吕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大峪街道向阳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孙淑云等四人违规发放奖金问题。自2013年1月至2016年12月,向阳社区利用闲置房租金为4名“两委”干部及社工、协管员发放奖金共计4.9万余元。经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分别给予向阳社区党委书记兼居委会主任孙淑云、居委会副主任李洪明、专职党委副书记李建英及党委委员兼居委会委员曹存兰党内警告处分(“两委”干部违纪款已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