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推进,东城区纪委区监委将追逃追赃工作作为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重点内容,采取了多种切实有效措施。2017年已追回在逃人员6人(其中红通1人,中央追逃办挂账1人),较2016年有大幅提升。
专人专班,上下联动。在区监察委成立之初,即设立专门部门与检察机关进行业务对接,明确各案负责人,做到工作不断,力度不减。认真学习领会蔡奇书记和张硕辅同志相关批示,并在具体工作中积极寻求上级指导和支持,推动一批多年难以解决的重点、难点案件取得突破。
有的放矢,主动出击。坚持把基础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到数字准、底数清、基础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在断绝在逃人员经济来源、挤压生存空间上下功夫,同时加强劝返工作,有的放矢,赢得主动。
建章立制,追防并举。加强防逃制度建设,制定《东城区关于加强重点科级领导岗位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工作办法》,对涉及审核投资、重大工程等重点岗位人员出国(境)加以限制。
东城区将进一步落实工作机制和工作责任,坚持追外逃、防外逃同步推进,深耕细作重点个案,坚定不移、毫不松懈地抓好追逃追赃工作,在去年的基础上不断扩大战果。(文/赵阳 刘怡君 责编/郭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