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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27家单位共商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

时间:2017-08-07

  近日,朝阳区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区纪委区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等27家成员单位参会。

  会议传达了市委、市纪委市监委与市政法委印发的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相关文件精神,就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就查办案件中协作配合的职责内容与工作要求进行了传达和部署,搭建监委办案的协作配合机制,同时传达了中央、北京市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精神。

  区委书记吴桂英从四个方面部署推进全区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一要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落实好北京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期间出台的各项制度文件,坚决完成党中央、市委交给的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任务;二要强化协作配合,各部门要对照工作文件确定的职责,不断拓展反腐败协作配合的深度,结合试点期的特殊情况,还要不断拓宽协作事项、健全工作机制;三要务求工作实效,要以一流标准推进本区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国际追逃追赃工作,试点要试出好经验、好做法,追逃追赃要高质量、高水平完成任务;四要严明纪律规矩,要着力强化改革试点制度执行的纪律与办案工作纪律,改革试点的制度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都以违纪处理,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必须做到讲规矩、守纪律。

  会议还研究审议了《朝阳区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试行)》《朝阳区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协调机制工作规则》等文件,推动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走向规范化;结合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情况,不断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与区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优化该区反腐败工作格局。(文/张耀钧;责任编辑/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