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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庆:追逃防逃工作不力将被问责

时间:2016-07-15

  延庆区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办公室第二次会议精神,高度重视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各部门紧密协作,打击外逃贪腐人员。

  一是明确思路,全面部署。分别在区委、区纪委常委会上学习贯彻北京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办公室第二次会议精神等相关文件,统一思想认识,并由区纪委牵头,公检法司等相关单位为成员,成立反腐败追逃追赃领导小组。

  二是加强监管,狠抓落实。强化“防住一个,就是追回一个”意识,加强对全区党员干部因私证照管理,按照“三要”原则开展监督,一要处级干部因私护照要上交、二要科级干部因私护照要备案、三要因私出游申请要存案,从源头堵住出逃通道。

  三是强化措施,预防在先。区纪委从抓早抓小入手,把公职人员经济职务犯罪列为防逃对象,对重点人员和关键岗位工作人员严格监督,坚持关口前移,强化源头治理,坚决防止新增外逃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

  四是完善机制,严格追责。制定《关于延庆区追逃追赃预警机制实施办法》,建立联动机制,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加强工作纪律,对发生外逃案件后不及时报告、不及时立案、不及时采取快速处置措施、追逃防逃工作不力等问题的,将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同时追究同级党委的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