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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坚决查处六类问题为机构改革顺利推进提供纪律保障

时间:2018-06-22

  党的十九大对深化机构改革作出重要决策部署,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为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市委和区委决策部署上来,强化对机构改革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形成党内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的合力,保证顺利完成机构改革各项任务。日前,房山区纪委区监委印发《关于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责保证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顺利进行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要求,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紧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等监督的重点,坚决查处在改革过程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搞变通、拖延改革等问题;坚决查处擅自行动、一哄而起,重大改革事项不及时报告等问题;坚决查处机构改革方案涉及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调整不按规定程序报批,擅自提高机构规格、调整和增设内设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在编制数据上弄虚作假,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违反规定干预下级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等问题;坚决查处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干部工作程序规定擅自决定涉及人员分流、干部任免等重大事项,突击进人、突击提拔和调整交流干部、突击评定专业技术职称,拒不执行组织作出的机构调整、职位变动和干部交流决定等问题;坚决查处漏报、瞒报、隐匿和违规处置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隐瞒、挪用资金或虚列支出,转移套取资金,突击花钱、巧立名目发放和私存私放钱物,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坚决查处违规对外透露机构改革内部情况和有关工作、传播小道消息等问题;坚决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机构改革的问题。

  《方案》强调,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深入分析改革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细化日常监督措施,通过明察暗访、约谈督促、民意调查等方式,及时发现改革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群众反映突出的典型问题以及重要在查案件挂牌督办。要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探头”作用,将机构改革实施情况作为派驻监督的重中之重,全程跟踪、全程监督驻在部门在机构改革中落实党中央、市委和区委决策部署、执行纪律的情况,并对薄弱环节、关键岗位和重要领域实施重点监督,做到不留死角和盲区。要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将机构改革实施情况作为巡察重点内容,对相关单位在改革过程中的机构设置、组织人事、资金资产管理等重点环节,深入查找问题,对在巡察中发现的机构改革相关违纪问题线索,及时汇总移送至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进行专项登记;建立机构改革问题线索专查专办、直查直办、快查快办的工作机制,对在改革期间顶风违纪的行为,不管涉及谁,不管涉及多少人,从严查办,绝不姑息;对改革中失职失责、敷衍塞责的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严肃问责,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从重处理,对该问责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典型案例及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形成有力震慑。(文/张承科 责编/郭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