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区水务局沙峪口水库管理处副主任(主持工作)闫建辉对沙峪口水库区域内的违法建设、污水直排未正确履行监管职责,违反了工作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近日,怀柔区纪委区监委在怀柔区纪检监察网通报曝光了6起生态环境损害典型问题,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形成有力震慑。
区纪委区监委认真履行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职责,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重要论述,强化对生态环境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完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有效机制,从具体问题入手,倒查问题根源,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政治责任。
明确督查对象。按照区级污染防治工作重点任务台账,将16个镇乡街道和相关区直单位列入督查范围,实现对污染治理工作责任单位全覆盖。抓牢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乡镇街道和相关委办局区管干部作为督查对象,重点督查党政“一把手”和分管领导在污染防治工作中履行领导责任、管理责任、攻坚克难责任情况。
健全监督机制。区纪委区监委执纪监督室和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组成督查组,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发通知、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检查“四不两直”的形式,重点对大气、水、土壤等污染治理工作中干部履职情况,深入责任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制定整改措施,限期完成问题整改。
严肃查处违纪问题。建立生态环境问题线索专查专办、直查直办、快查快办工作机制,对发现的履职不到位、“慢作为”“不作为”和“乱作为”问题的党组织及相关负责人严肃追责问责,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从重处理,并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文/于洋 责编/郭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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