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昌平区纪委区监委推行“立项监督”新模式,将其作为新常态下履职尽责的重要切入点和有力载体,围绕中心任务,突出问题导向,创新“四步走”工作法,明确监督检查的时间表、路线图、步骤方法和目标任务,提升监督的科学性,开创监督检查新局面。
“清单化”选题,精准立项。5月底前,各相关纪检监察室、镇(街)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根据所监督单位的工作实际,围绕中央和北京市、昌平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新要求、昌平区建设国际一流科教新区的目标任务、群众普遍关心、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梳理出重点立项监督项目,经区纪委区监委审核确定后,拟定专项监督方案,明确检查时间、内容、方式和要求,做到看题下单选方法。
“精细化”监督,推进试行。严格按照监督方案执行,明确监督流程,建立记实手册,每个立项监督项目均由责任人签字背书。6月底前,完成第一阶段的监督工作,形成阶段性成果,并针对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修正监督方案。
“制度化”实施,提升实效。根据各自重点项目检查方案,以交叉调查、联合监督等方式推动项目监督,确保见事、见人、见效果。通过制定方案——监督检查——定期小结——专项汇报的形式确保立项项目如期实施。9月至11月底前,根据专项监督的具体进度,分批分类小结,完成专项监督报告,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形成长效机制,巩固监督成果。
“数据化”总结,整改落实。12月底之前,区纪委区监委将对所有专项监督工作进行全面评估,选择监督有成效、获得群众肯定的监督项目,固化监督模式,为明年的监督工作重点和方式方法提供参考;在全面梳理的基础上,形成专题报告分呈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以实际行动为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提供纪律保障;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普遍共性问题和重大突出问题,予以通报批评,并通过下发监察建议书等方式,督促限期整改;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责任追究,做到有错必纠、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文/段李明 关琪 责编/郭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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