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6年2月29日至4月29日市委第六巡视组对中国戏曲学院进行了专项巡视。7月15日,巡视组向学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北京市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管党治党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以巡视整改为最首要、最严肃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迅速行动,切实增强做好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学院党委深刻认识市委对高校进行巡视的重要意义,深入学习领会和研讨郭金龙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讲话精神和巡视反馈意见。党委要求全院三级党组织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肃进行整改,坚决抓好落实,高质量地完成好巡视整改工作任务。把巡视成果转化为加强学院党的建设、推动“十三五”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巡视整改工作在党委常委会的直接领导下进行,统一部署,由书记办公会作为助手。党委对整改落实情况负总责,党委书记以身作则,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根据工作分工,负责所分管领域的整改落实,并认真指导所联系的二级党组织进行整改。纪委聚焦主责,在抓好自身整改的同时,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强化执纪问责。各二级党组织及相关部门(单位)严格按照整改要求,倒计时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三)精心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任务与措施,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制定《中国戏曲学院关于市委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视反馈问题整合为六个方面20个具体整改项目,确保对每一项整改任务精准施策。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努力从根源上解决问题;对于长期积淀形成的问题,发扬“钉钉子”精神,攻坚克难,稳步推进;对于敷衍塞责、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
(四)边改边学,以“三严三实”的精神,严督实促整改进度与实效。班子成员积极主动配合,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增强了接受、支持巡视监督并切实整改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和政治担当,始终保持以高度的政治意识、政治责任和政治热情对待巡视整改工作,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扛起来、立场硬起来、纪律严起来,形成了整改合力。
二、强化问题导向,充分运用好巡视成果,扎实开展整改工作
党委严格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地落实整改任务。在党委的领导下,经过班子全体成员和全院上下的共同努力,自2016年7月中旬至2016年9月中旬,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20项整改事项所含 91项次的整改措施中,计划完成的68项次已经完成,形成的制度机制将在未来工作中长期坚持;计划本学期或需要长期完成的23项次正按计划推进并将持续推进。制度建设方面,已经发布24个,其中,新制定规章制度13个,修订规章制度11个;制定议题清单、相关体制改革调整方案等制度性文件6个;并在中层干部范围内进行了制度的解读宣讲与培训。纪委以及党政部门和二级单位也修订制定了一批程序性制度与规定。已完成对违规开支进行经济追缴,共计17.5529万元。对巡视反馈意见中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初步的调查处理。除1人最终处理意见待定外,共计通报批评14项,责成8人进行书面检查,诫勉谈话6人,组织调整4人,调整班子1个,其他工作约谈、批评教育、提醒谈话等30余人。
(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完善学院决策体系
1.针对“党委抓大事、揽全局把控力度不够,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力”等问题
党委领导班子重温《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完善顶层设计,以系统思维健全学院决策体系。一是在《中国戏曲学院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框架下,修订完善了《中国戏曲学院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规定》《中共中国戏曲学院委员会议事规则》和《中国戏曲学院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特别明确了常委会、院长办公会周例会制,会议主持人末位表态制,纪委副书记、监察处长列席常委会、院长办公会制等规定。二是系统分析综合比对,相对具体地细化了党委全委会、党委常委会、院长办公会、书记办公会议题清单。三是全面梳理了院级各领导小组、委员会的设置。明确划分了各自的职责职权和任务边界。四是进行典型事例分析,对不可能穷尽的议题清单,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了决策程序。
2.针对“党管干部原则落实不到位。学院中层领导干部出国(境),从未经过党委会审批”等问题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加强对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因公因私出国(境)审批,加强对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出国(境)的管理监督。一是严格执行报批和备案制度,修订完善了《中国戏曲学院关于因公出国(出境)(含港澳台地区)管理规定》,要求组织部和国际交流合作部严格把关。二是将领导干部出国(境),举凡出访计划、组团原则、组团人员及出访计划调整变化等事项纳入常委会议题清单,由常委会负责审议。三是严格执行中央、市委关于领导干部出国(境)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了《中共中国戏曲学院委员会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进行严格控制。四是加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出国(境)证件的管理,建立了相关证件管理台账。
(二)严格执行党内制度,强化抓党建是第一责任
1.针对“党的组织建设不规范,部分党组织书记岗位成了干部的安置岗。二级党组织设置混乱”等问题
党委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统一思想,下定决心规范调整了二级党组织设置;并规定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拔任用二级党组织书记。按照《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学院实际制定了中国戏曲学院二级党组织调整实施方案;根据方案,一是撤消了原研究生直属党支部建制,将研究生党员划归所属各教学系(部)党组织,将除没有本科生的基础部外的各教学系的二级党组织由原来的直属党支部调整变更为党总支,党总支下设教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二是将机关、教辅、后勤保障各直属党支部合并调整为机关党委,机关党委下设基层党支部。三是将附中党总支、离退休党总支调整变更为附中党委、离退休党委。四是将二级党组织书记岗位由现在的副处级调整为正处级。五是二级党组织书记的选拔任用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执行,废止学院原有的《中共中国戏曲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我院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工作措施》中有关直属党支部书记享受正处级待遇的任用规定。
2.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肃,未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问题
党委要求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按照党章、《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范党员发展工作,杜绝党龄计算等方面所出现的问题。一是对相关基层党组织进行函询,要求其对党员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查找原因,写出书面说明和认识。党委书记对相关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严肃批评,指出存在的问题,责成其对具体负责发展党员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写出书面认识。对党员发展工作的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了约谈,提出批评教育,要求其加强学习,认真做好材料审核审批工作。二是制定了《中国戏曲学院基层党支部工作指南》手册,加强对基层党支部的工作指导。三是就基层党支部的政治生活,举凡“三会一课”、党员发展等,对二级党组织书记、基层党支部书记、组织员等有关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四是加强党委组织部对党员发展各种材料的审核把关、验收和归档工作。
3.针对“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不规范”等问题
党委要求严格按照党章、换届程序,规范二级党组织换届工作。一是对相关教学单位党组织和职能部门进行函询,要求其对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认真查找原因,写出书面说明和认识。党委书记对相关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提出严肃批评。二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文件,制定了《中共中国戏曲学院委员会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细则》。三是明确将在今后的二级党组织换届前对书记、组织委员等有关党务干部进行专题培训。四是要求党委组织部要在二级党组织换届中加强现场指导,对二级党组织换届材料严格审核把关,按要求及时将换届材料归档。
4.针对“基层党组织活动走过场,党员队伍管理松散”等问题
党委要求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北京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基本标准》的规定精神,严肃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规范相关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党委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制定了《中共中国戏曲学院委员会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部署基层党建工作。二是制定了《中共中国戏曲学院委员会党内关怀帮扶制度》,明确定期对困难党员进行帮扶慰问。三是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要求党委组织部对基层党组织工作开展加强指导,制定了《中共中国戏曲学院委员会关于对基层党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检查指导的制度》,规定每年要对二级党组织及基层党支部制定的学习计划、内容、方式进行检查,督导提高基层党组织学习教育等政治生活效果,防止走过场。四是严格规定每两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今年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做好年底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并在工作中加强指导,规范基层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纯洁基层党组织政治生态。
(三)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推动“两个责任”落实落细
1.针对“管党治党不严,‘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党委要求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强化领导班子责任意识。一是通过系统学习,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认识。二是加强制度执行力,严格落实业已制定的《中共中国戏曲学院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中共中国戏曲学院委员会关于纪检监察工作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实施办法》以及《中国戏曲学院关于聘请党风校风监督员的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并要求二级党组织制定相应细则,规范各项工作。三是强化党委办公室职能,明确由党委办公室具体负责党委主体责任的推进、落实和监督工作,从今年开始已由党委办公室牵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明确了学院(党委)办公室副主任重点负责党委办公室相关工作。四是建立了党风校风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相关工作。五是制定《关于二级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五项制度”,对二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行了制度规范。
2.针对“一岗双责未履行到位”等问题
党委要求强化领导班子履行“一岗双责”的自觉性,提高履行主体责任的能力。一是建章立制,加强制度执行力,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制定了《中国戏曲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措施》,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终有考核。二是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年中监督检查工作,7月上旬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别约谈了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党政负责人,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并在党委常委会上向党委书记汇报分管领域和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组织进行专题研究。通过规范制度及严格执行,切实有效地改变了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未履行到位的问题。在整改过程中,党委、纪委书记以外的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在牵头落实所负责整改任务的同时,还根据党委要求分别同所分管或联系的部门(单位)的党政负责人进行了工作约谈或廉政谈话。
3.针对“制度建设缺失和滞后”等问题
党委要求牢固树立市委提出的“五个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政治敏感性,坚定并及时地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看齐”,坚定并及时地向中央以及市委所做出的各项新的指示精神“看齐”,最根本的是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并固化为相关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针对巡视反馈的相关问题,在整改期限内,党委修订完善制度8个,新制定制度9个,制定议题清单、相关体制改革调整方案等制度性文件6个;学院行政修订完善制度3个,新制定制度4个;纪委以及党政部门和二级部门(单位)也修订制定了一批程序性制度与规定。
4.针对“纪委三转不到位”等问题
党委坚决支持纪委根据“三转”工作要求,进一步聚焦主业,提高监督执纪问责的水平和实效。一是克服班子成员不齐的困难,调整了纪委书记的工作分工,落实了纪委书记专职分管纪检、监察和信访工作;同时制定了《中国戏曲学院纪委书记、副书记、纪委委员岗位职责》《中国戏曲学院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工作办法(试行)》《中国戏曲学院纪委委员联系二级党组织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工作职责,提出了更高的工作要求,强调纪委要协助党委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同时要积极担负起纪委的监督责任,监督党委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重点监督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纪律和中央决策部署的情况,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要严格按照党政议事规则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加强对领导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等情况的监督,促使决策民主、科学、规范、有序。二是完善了《中共中国戏曲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议事规则(试行)》《中国戏曲学院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习的实施办法》,实行纪委全委会定期例会制度,更好发挥纪委全委会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方面的重要作用。三是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七公经费”、科研经费、教学实践经费、创作经费、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考试招生、基建项目、物资采购以及干部人事、学术诚信等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要关口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以制度管人、管权、管事,通过督促职能部门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办法,检查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相关事项执行中,程序是否完备合规,过程是否符合程序,结果是否真实有效;并采取集中检查和重点抽查的方式,视工作情况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确保各部门事项制度落到实处;对制度不健全或内容过时的,督促主责部门及时修订完善,对主责部门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提出明确要求。四是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通过培训等方式提高监督水平和能力。
5.针对“纪委办案不力”等问题
党委坚决支持并严格要求纪委按照党规党纪有关规定,规范信访相关工作。一是加强对信访工作领导,制定了《中国戏曲学院信访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完善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对重要信访件进行研判,规范程序,按照规定向上级纪检部门报告。二是明确对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反映党员干部的问题,做到既与被信访人进行谈话,也与了解情况的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从多个方面着手,使调查了解的情况更加全面深入。三是对反映工作中具体问题的信访件,转交有关部门办理,并督促其书面反馈办理情况与处理结果。四是明确规定按信访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信访件的调查处置和立卷归档。对需要初核的信访件,按要求办理初核手续,撰写初核报告、调查报告和立卷归档工作。五是做好每月的信访数据填报和每季度的信访形势分析;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查实的信访件进行深查、深究,对于典型性案例,根据党规党纪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问责。六是对2013年以来的27件信访件逐一进行清理排查,重点核查反映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问题的线索,分析情况,分类处理,对已了结的信访件19件进行整理归档。未了结的信访件共计8件,其中1件将与市教育纪工委调查的其他情况进行并案处理;自办未结的4件,纪委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情况,分类处理;反映工作中具体问题、转交有关部门办理未结的3件,将督促有关部门书面反馈办理情况与处理结果。
6.针对“纪委监督检查缺乏实效”等问题
党委支持并要求纪委进一步改进监督方式,同时规范学院相关项目招标工作。一是制定了《中国戏曲学院采购管理办法》,健全招投标相关制度,相关项目全部委托社会招投标专门机构组织招标。二是纪检监察部门转变监督方式,不再出席而是按照相关制度规定抽查招投标过程环节,避免监督流于形式。三是针对监督所发现的必须尽快解决和反复出现的问题,及时制发督办单或监察建议书,要求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分析原因,查找、堵塞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
(四)加强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四风”
1.针对“借机公款旅游”等问题
党委要求加强日常财务管理,杜绝借公务活动之机顺道公款参观旅游景点现象。一是查阅相关财务报销凭证,调查核实有关情况,明确责任,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函询,要求表明态度明确认识,对涉事党员领导干部责令做出书面检查;对所涉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所涉款项来源主管部门,学院财务部门负责人,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分别进行了约谈提醒告诫。二是要求相关当事人个人退赔所涉全款至学院财务处专用指定账户,限时进行追缴,以示惩戒;目前已退赔全数涉及款项。三是查明所涉公款来源,修订完善了《中国戏曲学院教学实践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和《中国戏曲学院本科招生经费管理条例》,规范教学实践和招生经费管理,严格规定了经费使用范围,明确了违规问责条款。四是修订《中国戏曲学院经费审批权限管理办法》,对学院财务日常运行管理流程进行针对性梳理,严格执行经费分级审批分头把关层层负责,从源头上堵塞漏洞。五是加强日常财务审核力度,增配一名财务初审人员,补强财务审核源头;对学院出纳工作实行合并管理,逐步推进无现金报销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资金管理风险。六是加强面向领导干部和教职工分层次宣讲财务相关政策、制度,财务部门继续加强每周定时集中学习制度,从自身做起,把牢职业操守底线,努力提升业务素质。七是启动学院内控体系建设,以此为抓手,以严肃财经纪律为首要着力点,全面补充、修订、完善包括财务管理工作在内的各项制度建设,规范包括财务日常运行在内的各项流程设计。
2.针对“超标准、超规模举办会议”等问题
党委要求严格规范学院科研经费和会议费管理,加强日常财务管理。一是查阅相关财务报销凭证,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函询,调查核实有关情况,查明产生问题的原因、性质,明确责任,要求表明态度明确认识,对涉事党员领导干部责令做出书面检查,并由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了诫勉谈话;对所涉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所涉款项来源主管部门,学院财务部门负责人,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分别进行了约谈提醒告诫。二是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经济处罚,缩减相关单位下一年度10%办公经费,以示惩戒。三是根据所涉经费来源,有针对性地修订完善了《中国戏曲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严格规范科研经费管理,明示违规问责条款。四是强化会议费申报管理,在年度预算时予以单独列示,严格会议费所规定的开支标准,执行时不允许突破,明确规定若有参会人数或会议内容变化则需在会前重新申报且获得学院批准后方可执行。五是加强日常财务审核力度,严格执行并分层级宣讲《北京市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六是利用OA办公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开展科研预算预警,将实际经费支出与预算挂钩,在经费支出之前对预算超支条目或超范围支出条目进行预警。七是加强教育培训,以院级项目申报评审为契机,邀请科研经费管理部门、科研管理专家或财务管理专家对科研项目负责人、系部领导、高职称人员、财务和科研管理人员等进行经费预算、使用、管理等方面的专项培训,建立每年一次的科研管理队伍培训制度。
3.针对“附中滥发津贴补贴”等问题
党委要求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规范津贴补贴发放标准。一是做好调查核实,查明问题产生的原因、性质,明确责任,提高认识。二是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规范津贴补贴发放标准;凡属违反财经纪律款项,要求相关当事人个人退赔所涉全款至学院财务处专用指定账户,限时进行追缴;目前已退赔全数涉及款项。三是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对附中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谈话;党委对附中领导班子进行了组织调整,对班子部分成员分工也进行了调整。四是附中领导班子召开了专题会议和中层干部会议,正视问题、表明态度、剖析原因、深刻反思,班子党政负责人作了严肃的自我批评;并在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加强财经政策纪律学习,提升政治敏锐性的基础上,全校上下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迅速纠正了滥发津贴补贴行为,且以此为鉴,对相关问题领域进行了专项的自查自纠。五是严格按照财务规定,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杜绝此类问题的再度发生。
4.针对“出国(境)管理不严格”等问题
党委要求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从严管理干部。一是对个别干部因私出国(境)情况进行了函询核实,责成相关当事人写出情况说明及认识,以此为例对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坚决杜绝此类情况;责令涉事的党员领导干部做出书面检查,由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了诫勉谈话。二是再度认真学习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关于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修订完善《中共中国戏曲学院委员会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三是严格执行中央、市委有关规定,对在职的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从严掌握,一般不予批准,确需因私出国(境),需报党委常委会专项审批。四是加强领导干部出国(境)证件的管理,建立领导干部出国(境)证件管理台账。
5.针对“超标配置办公用房整改不及时”等问题
党委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在再次进行专项清理的同时,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学院办公用房监管制度。一是在今年1月开展办公用房整改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并限期整改的基础上,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对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情况再度进行摸查核实,没有发现违规现象的存在。二是制定了《中国戏曲学院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办公用房管理规定》,建立领导干部办公用房监管制度,对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及变更等做出明确规定,形成了日常监管和违规处理的长效工作机制。
(五)规范干部选任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针对“制订选任制度还不够严谨,履行民主推荐等选任程序需进一步规范”等问题
党委要求严格按照干部选任有关规定,规范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及考察工作。一是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制度文件精神,进一步修订完善了《中共中国戏曲学院委员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对民主推荐范围进行重新设定,明确将院领导班子成员列入民主推荐范围。二是学院二级党组织书记提拔任用严格执行《中共中国戏曲学院委员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中有关民主推荐的程序要求,选优配强二级党组织书记。三是废止学院原有的《中共中国戏曲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我院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工作措施》中有关直属党支部书记享受正处级待遇的任用规定。四是学院干部选拔任用时,以组织选拔、竞争上岗和公开选拔等方式进行,严格执行《中共中国戏曲学院委员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中有关民主推荐的程序要求,规范程序。
2.针对“干部队伍建设水平不够高,干部管理监督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等问题
党委要求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干部培养力度,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一是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制度文件精神,进一步修订完善了《中共中国戏曲学院委员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对民主推荐范围进行重新设定。二是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在干部选拔任用时,以组织选拔、竞争上岗和公开选拔等方式进行。三是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制定《中共中国戏曲学院委员会关于处级后备干部选拔培养管理办法》,制定《关于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措施》,完善干部岗位培养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干部梯次结构,搭建处级后备干部锻炼平台,通过在岗的实际工作锻炼多方位考察培养后备干部,按照年初学院党政工作要点,将在2016年12月前对处级后备干部队伍进行调整,实行动态管理。四是制定了《中共中国戏曲学院委员会关于党外人士院内挂职锻炼的实施办法》,建立党外人士院内岗位挂职锻炼制度。五是根据干部队伍、后备干部队伍长远建设的需要,积极推进干部教师外出挂职锻炼,参加培训,拓宽培养渠道,今年已先后选送了5名干部教师到北京市或文化部进行挂职锻炼,多名干部教师参加北京市或文化部组织的各类培训。
3.针对“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管理工作需进一步规范”问题
党委要求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兼职管理工作,严格管理干部兼职。一是对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情况进行专项清理规范,严格控制兼职数量,发现违规问题,立即纠正;二是制定《中国戏曲学院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社会兼职的规定》,明确规定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社会兼职报学院党委常委会审批,院领导在社会兼职同时报市委组织部和市委教育工委审批;三是建立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社会兼职台账,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备案,加强干部社会兼职的管理工作。
4.针对“家属同在学院工作情况多,执行任职回避政策不严格”等问题
党委及时调整相关人员职务分工,严格执行任职回避制度,规范相关工作。一是对学院干部亲属在学院工作的情况进行梳理核查,对已存在的干部亲属之间存在的上下级关系情况通过分工调整,进行了纠正。二是在今后干部选拔任用中(含科级)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国戏曲学院委员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中有关回避的规定要求。
(六)核实处置问题线索,堵塞问题漏洞
1.针对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件所进行的调查处理
巡视组给学院纪委移交了7件信访件,纪委负责人分别与有关当事人和知情人员进行了谈话,要求有关部门提供书面情况说明,从多方面了解情况,逐一进行了调查核实。反映处级干部有关问题的信访件3件,经初核,已做了结;反映工作中具体问题的信访件4件,相关部门已按要求向学院纪委书面反馈了办理情况与处理结果。
2.针对巡视反馈意见中涉及的问题所进行的调查处理
经纪委全委会研究并报学院党委批准,对相关中层干部进行了函询,根据已调查核实的情况,分别对相关中层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组织调整,并有针对性地完善了相关制度。
3.对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提到的其他问题,由学院(党委)办公室委托有关部门进行了调查核实。
欢迎广大党员同志对学院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10-63353774;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万泉寺400号中国戏曲学院党委办公室;邮编:100073;电子邮箱:yb@nact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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